宋軍和齊良都是某初中二年級的同班同學。在同學、老師的眼中,他們兩人性格都比較內向、老實。他們倆有一個共同的愛好——玩網絡遊戲,由於他倆關係比較好,經常一起討論,有時還一起去網吧玩遊戲。
他們倆配合玩《魔獸世界》已經很久,並積聚了一定的虛擬財產。去年3月19日這天,他們又一起配合玩《魔獸世界》。剛開始,他倆配合得很好,但是在關鍵時候,因為齊良一時大意,導致遊戲失敗,虛擬財產損失了一大半。宋軍很氣憤,就在網上狠狠地罵了齊良幾句。第二天下課後,齊良說:「昨天你在網上罵我,我要和你談談。」兩人談著談著就爭吵起來。其他同學怎麼勸都勸不住,兩個人越吵聲音越高,最後兩人動手打了起來。在廝打過程中,宋軍被齊良踹了兩腳,直到老師聞聲趕來強行拉開,此事才暫時了結。
宋軍回家後越想越氣,感覺自己在同學面前受到了侮辱,丟了面子,心裡很不甘心。第二天放學後,宋軍在學校外面堵住了要回家的齊良,兩人又開始爭吵起來。突然,宋軍從書包裡拿出事先準備好的小刀朝齊良扎去,猝不及防的齊良手臂上被宋軍狠狠地紮了一刀,頓時血流不止。齊良大哭大叫起來。聞聲趕來的大人急忙把齊良送到了醫院包紮。齊良的父母親趕來把兒子接回了家,並向宋軍的父母提出索賠的要求。
隨著時代的進步,網絡已經成了青少年一種獨特的交往方式,但是由此引發的矛盾和糾紛也日益增多。網上罵人,是不文明、不道德的行為,打架鬥毆更是違法亂紀,甚至是導致犯罪的根源。宋軍用刀刺傷齊良的行為,屬於比較惡劣的行為,鑒於宋軍屬於未成年人,因此並不構成犯罪,但是根據我國法律規定,要依法承擔賠償責任。本案中,因宋軍被齊良踹了兩腳,才會一時氣憤拿刀刺傷齊良,所以應當認定,被害人齊良在本案中存在一定的過錯,根據被害人過錯程度的比例和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,應酌情減輕宋軍的父母承擔的賠償責任,宋軍的父母以外的責任應由齊良的監護人承擔。 |